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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知
2006年7月7日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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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考试设置

   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,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。

    根据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第五条规定,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划分为计算机软件、计算机网络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5个专业类别,并在各专业类别中分设了高、中、初级专业资格考试。人事部、信息产业部将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。

    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专业类别、级别的专业资格(水平)参加考试。

    高级资格设:综合知识、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;中级、初级资格均设: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。

   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根据各级别、各专业特点,采取笔试、上机或网络考试等方式进行。

    考试时间

    各级别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。本年考试时间为5月29日。高级资格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.5小时,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1.5小时、论文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。 初级和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.5小时。

    报名方法

    符合《暂行规定》第八条规定的人员,由本人提出申请,按规定携带身份证明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,领取准考证。凭准考证、身份证明在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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