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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专业介绍 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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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. 培训教材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指定的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,包括四册,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上册:人力资源管理员、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》、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下册: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》、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》、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手册》,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。 2. 考核方式 全国统考每年二次,上半年为5月份,下半年为11月份。 (1)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,每部分满分100分,60分及格。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。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,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、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。 3. 报考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高中或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 (2)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 (3)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; (5)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报考材料: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之一,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 (1)学历证书复印件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 (2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1张2寸及1张1寸黑白照片。 4. 证书效力 该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,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上岗证书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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